2020年12月11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指令(EU)2020/2088和(EU)2020/2089,修订玩具安全指令2009/48 / EC中的致敏性芳香物质“禁用清单”和“标签列表”。成员国应在2022年7月4日之前将这些规定转化为本国法律。修订内容将于2022年7月5日生效。
背景
在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玩具产品需要符合2009/48 / EC的管控要求。2009/48 / EC附件II第III部分第11点对玩具中的66种致敏性芳香物质有如下规定:1) 禁止使用55种致敏性芳香物质,但如果在良好生产规范(GMP)下在技术上不可避免,则允许其存在,并且每种致敏性芳香物质的含量均不超过100 mg / kg(“禁用清单”), 制造商不应故意使用这些禁用的致敏性芳香物质;2) 如果浓度大于100 mg / kg,则其中11种致敏性芳香物质要求将其名称列在玩具上,贴在标签上,包装上或随附单页上(“标签列表”)。
修订详情
1、指令(EU)2020/2089对55种禁用致敏性芳香物质清单修订如下:
a) 从“标签列表”中删除了碳酸甲基庚酯(CAS 111-12-6,条目10)
b) 将以下三种致敏性芳香物质添加到“禁用列表”中,“禁用清单”中的致敏性芳香物质从55增加到58。

2、指令(EU)2020/2088对须进行标签的11种致敏性芳香物质清单修订如下:
a)香茅醇(CAS号:106-22-9),增加2个CAS号:1117-61-9和7540-51-4;
b)删除指令(EU)2020/2089中第10条中的碳酸甲基庚烷酯后,在清单上新增加61种致敏性芳香物质,修订后此列表中的条目总数为71,详见下表: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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